放 假 须 知
1.放假前各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,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、防火、假期值班等工作。
2.各单位假期值班,要做到人员落实,遵守时间,坚守岗位,履行职责,处理好日常公务,保证政令畅通,遇有火情等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。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学校办公室和公安处。
3.管理人员、实验室人员、工勤人员,在保证假期工作正常运转情况下,在1月20日-2月27日轮休26天。
4.寒假期间的教学安排按教务处、研究生处规定执行。
5.教职工于2月28日正式上班,学生3月4日正式上课。
|